《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文末附阅读链接)

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起草人:李文鹏、吴爱民、郑跃军、李春燕、刘文波、彭令、张礼中、宋建新、邰托娅、袁富强、杨会峰、刘可、王晓光、柳富田、韩双宝、龚建师、尹立河、黄长生、夏日元、邓国仕。




编制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支撑服务水资源确权登记与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可持续管理,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制定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DZ/T 046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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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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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技术方法及成果要求,适用于全国、流域、省级和地市级行政区及重点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县级地下水资源评价可参照执行。






创新点

一是强调水资源整体性,将地下水资源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表征大气水、地表水与不同含水介质间地下水赋存转化过程与相互作用的地下水资源分区理论与方法,改变了以往以地下含水介质为基础表征地下水赋存循环特征分区方法,是区域地下水资源系统与地表水系统有机结合的理论创新;二是将地下水储存量纳入地下水资源评价的范畴,并划分其可更新能力,评估其作为战略储备资源或应急供水水源的可能性;三是提出了基于生态优先理念的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评价方法体系;四是突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内容,强调了地下水易污性评价、重要水源地可开采量和保护状况核查等内容;五是突出成果的应用性,在传统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形成地下水超采评价与分级管控、地下水脆弱性与水质保护、地下水战略储备等区划产品。






发布意义

本文件的发布,规范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技术流程,提出了多项契合新时期国家水资源管理需求的产品和理念,填补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标准的空白,健全了水资源调查技术体系。为形成标准化的国情数据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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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原文阅读:

http://www.nrsis.org.cn/portal/stdDetail/2401679


(注:本标准只支持在线阅读,无下载权限)


总 编:李   剑

监 制:冯艳芳 

主 编:李春燕  李文娟  殷秀兰

责 编:金   霄  牛   露  解雅麟

来 源:环境监测院  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文/图:廖心怡


发布于 2024-12-29 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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